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3〕16号)精神和对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35号,以下简称《考核规定》)有关要求,做好202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从2023年12月开始,至2024年3月底结束。
二、优秀名额核定
?。ㄒ唬┠甓瓤己巳范ㄎ判愕荡蔚拿詈捅壤暮硕āJ乱档ノ还ぷ魅嗽蹦甓瓤己擞判愕荡稳耸?,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优秀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好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
对直接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落实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23号)要求,经请示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适当上浮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
(二)需出示的材料。各部门、各单位在核定优秀名额时,需同时出示的材料:1.事业单位编制名册;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名额征求意见表》(附件1);3.《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核定备案表》(附件2);4.本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文件;5.不定档次人员情况说明。请各部门于2023年12月29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备案。
三、考核的内容和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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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1.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3.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年度考核的档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定档标准、不确定档次情形和相关事宜严格按《考核规定》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2023年度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9日)。各事业单位要成立由本单位领导、人事纪检部门有关人员和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考核方案,于12月29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考核(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9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方案??己斯ぷ髁斓夹∽橹贫ㄊ乱档ノ荒甓瓤己斯ぷ鞣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面向全单位发布。
2.总结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内容以及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7),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3.测评、核实与评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可以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评价、听取主管领导意见以及单位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4.确定档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或者主管机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审定考核档次。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须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由本人签署意见。
考核结束后,被考核人的分管领导要与被考核人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提出改进要求和努力方向。
除存入个人档案的相关表格有具体要求外,其它各类表格均用A4纸打印,同时报电子文档,要在时限内完成上报工作。
第三阶段:审核备案(2024年1月22日—3月29日)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审核备案,2023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底,逾期不予进行考核。
各部门(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及时将《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7)存档。备案通过的,依据工资政策及时兑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待遇。
五、开展定期奖励
按照《奖励规定》精神,各部门(单位)要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与奖励工作相结合,联动开展定期奖励工作,增强考核工作实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工作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嘉奖,并由奖励决定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同时给予一次性奖金;对其中符合记功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记功奖励,奖励名额不得超过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在作出记功奖励决定前,要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名额征求意见表》(附件1),征得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记功、嘉奖人员由市人社局结合实际统筹组织实施。
六、相关要求
?。ㄒ唬└叨戎厥?,强化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转变思想观念,防止考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筹划做好2023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
?。ǘ┚淖橹敲苁凳R浞址⒒尤耸拢ǜ刹浚┛频闹澳茏饔?,认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考核规定》《奖励规定》等开展工作,准确掌握考核工作动态,及时发现、上报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规定兑现和使用考核结果,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的导向作用。
?。ㄈ┘忧考喽剑凸酃8鞑棵牛ǖノ唬┰诤硕ㄓ判忝钍?,必须同时提供本部门单位的编制名册(包括电子版和纸制版),确保优秀名额核定准确性。对考核优秀拟记功人选,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奖励工作的严肃性。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纠正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ㄋ模┘笆被阕?,按时报送。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3月29日前,需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工作总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名额征求意见表》(附件1)、《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核定备案表》(附件2)、《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备案名册》(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统计表》(附件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不合格、基本合格及不确定档次情况说明》(附件5)、《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内的照片处用扫描成电子版)(附件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统计表》(附件9)纸质文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张凯婷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楚洪雨毕莹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0438-2280171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0438-6971030
电子邮箱:市委组织部sygbek@163.com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172689443@qq.com
附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名额征求意见表
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核定备案表
3.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备案名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统计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不合格、基本合格及不确定档次情况说明
6.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