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崗位范圍
延邊州招聘崗位報名審核合格人員。
二、時間和地點
(一)復審時間: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
(二)復審地點:
由招聘部門(單位)負責指定復審地點。
時間、地點及復審所需材料由各招聘單位負責通知。
未接到招聘單位通知的報名人員可主動聯系招聘單位,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見招聘公告附件1。
三、復審要求
資格復審時,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考時填報信息相一致的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在讀2025年和2026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除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需提供本人二寸電子版照片,命名為姓名+身份證號(例:張三222***20001027****)
由委托代理人代為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單位應當場與考生本人進行核實。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報送復審結果
招聘部門(單位)于12月18日11點前將《資格復審情況匯總表》簽字蓋章后的電子版(PDF格式)和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電子版照片發送至州人社局事業處。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