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号公告(9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等文件精神,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9日至2005年4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暂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我单位人事劳资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dzxx63426612@163.com)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8日下午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扫描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中国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由学校人事劳资处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人事劳资处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人事劳资处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3月份,即到2023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我校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ltc.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我校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详情查看:
https://www.jltc.edu.cn/info/1166/3201.htm
2023年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结合工作实际,长白山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留置看护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计划招聘辅警20人,全部为男性辅警。招聘人员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监控、看护被留置人员以及其他可由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等。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9日至2005年4月1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本次招聘不设专业限制;
5.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等;
6.自愿从事留置看护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留置看护辅警的体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看护辅警,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http://www.changbaishan.gov.cn/)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3.报名地点:长白山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需要下载填写《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6个月)彩色免冠二寸照片2张。
5.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岗位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体能测评表》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共三项: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3″1≤13″4
1000米跑≤4′25″ ≤4′35″
纵跳摸高≥265厘米
3.考生需持《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饮用水等物品。考生需全部通过三项测评方为合格,可以进入笔试。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内容。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不设及格线。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设加分项:退役士兵加3分,见义勇为人员加3分,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加3分,以上加分事项不重复加分,加分项计入笔试成绩。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聘用具有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考察。
(七)公示
经过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长白山管委会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培训上岗。受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留置看护辅警工资标准为248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3-5710461(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 0433-5510105(长白山公安局政治部)
详情查看:
http://www.changbaishan.gov.cn/zwgk/zwdt/zfgg/202304/t20230419_256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