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長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2號)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崗位資格復審通知。更多招考資訊,備考干貨,筆試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長春今日招聘網教育。
現將2025年長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2號)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崗位開展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人員
筆試成績進入崗位招聘人數1:3(含)比例內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筆試只考單科或單科成績為零的考生,不列入資格復審人選。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3:30。
(二)地點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力行學校二樓報告廳(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哈爾濱大街與合肥路交匯處)。
三、資格復審考生需攜帶材料
考生或委托代理人應按照公告和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考時填報信息相一致的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
(二)戶口本(首頁、本人頁);
(三)畢業證、學位證(2025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學校(學院)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四)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審查時應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原件);
(五)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查看后返回考生,復印件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四、有關要求
(一)請各位考生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所提供的復審材料要真實有效,在資格復審期間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情況取消面試資格。
(二)本次資格復審僅設線下審核渠道,不設線上審核通道。
(三)如本人無法參加資格復審,可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的,除需攜帶以上全部材料外,還應攜帶代理人和本人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簽字授權的委托書(附件)原件,審核人員當場與考生本人進行視頻核實。
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面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追究當事人責任。經復審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我區將電話進行通知,請各位考生聯系電話保持暢通。
附件:授權委托書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體育和教育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