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人民檢察院辦理案件工作的監督,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確保依法公正履行檢察職責,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根據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和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吉林省司法廳《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任通化市人民監督員。現將有關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民監督員的設置和職責
人民監督員制度是人民檢察院接受社會監督的一種外部監督制度,符合條件的公民通過選任程序成為人民監督員,對人民檢察院辦理案件提出意見、進行監督并參加人民檢察院的執法執紀活動。
通化市人民監督員監督通化市人民檢察院及其轄區內基層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案件,由通化市司法局負責選任管理。
二、選任名額
本次共選任市級人民監督員34人(東昌區8人,二道江區5人,通化縣5人,柳河縣4人,輝南縣8人,集安市4人)。
三、任職期限
人民監督員每屆任期五年,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已經擔任省級人民監督員的人員不得申請擔任市級人民監督員。本次任期為2025年—2030年。
四、報名條件
(一)人民監督員應當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扎實的群眾基礎,并符合以下條件: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滿二十三周歲;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體健康;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應在通化市行政區域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人民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或者開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員不宜擔任人民監督員:
1.黨委、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的負責人;
2.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在職工作人員;
4.人民陪審員;
5.其他因職務原因可能影響履行人民監督員職責的人員。
五、報名方式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推薦報名;
(二)個人自薦報名。
六、報名時間
2025年4月1日至4月29日(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七、報名須知
(一)現場報名:
1.東昌區:通化市江暢路269號(東昌區司法局基層科),聯系電話:0435-6106231
2.二道江區:二道江區東通化大街946號(二道江區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聯系電話:0435-3737477。
3.通化縣:通化縣快大茂鎮同德路1233號(通化縣司法局基層科),聯系電話:0435-5220100。
4.柳河縣:柳河縣站前路1251號(柳河縣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聯系電話:0435-7229938。
5.輝南縣:輝南縣愛民大街49號(輝南縣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聯系電話:0435-8222335。
6.集安市:集安市鴨江路3001號政務中心11樓(集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聯系電話: 0435-6223326。
(二)現場報名時提交材料:
1.近期1寸免冠紅底證件照2張,近期免冠紅底證件照電子版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現場審查后退回)及復印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面;
3.學歷證書原件(現場審查后退回)及復印件2份;
4.《通化市人民監督員報名表》2份(可在政府網站下載或在報名地點領取)。
5.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現場審查后退回)及復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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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檢察院
通化市司法局
2025年3月31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