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關于做好全省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聘任工作的通知》(吉會辦字[2022]89號),安圖縣總工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安圖縣總工會計劃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2名。招聘崗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政治過硬、素質優良,熱愛工會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工會工作經驗;
(4)應優先從熟悉集體協商工作的黨政群機關、教學研究機構、企業管理部門從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及其他相關從業的退休離崗人員中選聘。身體健康、責任心強、能獨立承擔參加協商、調查研究、工作指導和培訓教學等任務,熟悉辦公自動化,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2周歲。
(5)身體健康,高中及以上學歷;
(6)具備綜合文字處理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性格開朗,善于從事群眾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本人存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以及失信被執行人;
(2)外籍人員不得作為招聘對象;
(3)嚴格執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選人用人有關回避政策。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地點
安圖縣總工會二樓經審辦
電話:0433-5821682、13894357822
3.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需在安圖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填寫《安圖縣總工會公開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登記表》,同時提交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工作經歷證明(社保參保證明)、退休審批表、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以上復印件各二份,近期2寸免冠藍底照片3張。
4.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審核時間:2023年8月4日。
安圖縣總工會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前,安圖縣總工會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原件審核。原件審核時,應聘人員應按照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相關材料原件。原件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考察
安圖縣總工會本著“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
六、體檢
通過考核的應聘人員應進行體檢。體檢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
七、聘用與待遇
對受聘用人員,安圖縣總工會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受聘用人員簽訂《勞務協議》,協議中應明確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的責、權、利及約束條件。受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依照《吉林省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管理辦法(試行)》文件規定執行。
八、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報名信息,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報名人員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相關事宜。若因報名人員聯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安圖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antu.gov.cn/)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考試信息,通過此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招聘政策由安圖縣總工會負責解釋。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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