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長春市寬城區發布公益性崗位增補公告,補增150人。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工作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具體內容詳見正文。
一、增補計劃
計劃增補150人,其中:站前街道 14人、新廣街道 16人、凱旋街道 12人、柳影街道12人、群英街道10人、新隆街道12人、興業街道12人、長新街道18人、團山街道18人、欣園街道16人、蘭家鎮10人。公益性崗位人員由所屬寬城區街、鎮分配到下轄各社區。
(一)報名基本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
2. 有良好的政治素養,有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
3. 滿足崗位需求的身體條件;
4. 熱愛公共服務事業;
5. 高中及以上學歷;
6.掌握計算機辦公軟件(Excel、Word)基本操作,且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功底。
(二)報名人員范圍
1. 長春市城鎮就業困難人員。
長春市城區、開發區城鎮戶籍且在寬城區有房(需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在寬城區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
2.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高中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操作且符合下列條件人員之一者:
(1)下崗失業人員。指原國有(含廠辦大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必須為非農戶籍)
(2)大齡失業人員。指城鎮戶籍(原則上按戶口簿首頁住址為準,下同)及城鎮常住人員中,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且失業登記6個月以上人員。(必須為非農戶籍)
(3)零就業家庭成員。指經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在現居住地認定)(必須為非農戶籍)
(4)低保失業人員。指城鎮戶籍及城鎮常住人員中,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必須為非農戶籍)
(5)失地農民。指依法被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農民。(必須為農業戶籍)
(6)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及以上未就業(從未有過就業經歷和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的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包括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必須為非農戶籍)
(7)殘疾失業人員。指城鎮戶籍及城鎮常住人員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失業人員。(必須為非農戶籍)
注:殘疾等級在三級以下肢體、聽力、視力,且行動較為方便,能勝任社區工作的殘疾人。報名人員需服從區就業服務局統一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和聘用
1. 繼續享受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不足一年的人員;
2.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即男性不得超過 59周歲,女性不得超過49周歲;
3.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并已領取營業執照或辦理法定登記手續,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股東(合伙人)、監事、理事、負責人、聯系人等職務的人員;
4. 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經核實不予錄用,已錄用人員經查實后予以辭退,已享受的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交通費及采暖費等補貼予以全部追回
(四)報名需持證件
1. 戶口本原件
2. 居民身份證原件
3. 就業創業證原件
4. 《吉林省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七類就業困難群體都需要提前到社區申請辦理此表格)
5. 高中以上學歷畢業證
6.就業困難人員相關材料(下崗失業人員:身份認定為國企的需提供國有下崗失業證明;大齡失業人員:需攜帶《吉林省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零就業家庭成員:需提供《吉林省零就業家庭申請認定表》、《走訪記錄》、入戶照片;低保失業人員:需攜帶《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證》;失地農民:需提供鄉鎮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協議書和占地花名冊;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需攜帶高校畢業證原件;殘疾失業人員:需攜帶殘疾證)
7. 小2 寸近期紅底免冠照1張
注:報名人員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不存在弄虛作假等現象。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為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工作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為寬城區戶籍地(常住地)的街(鎮)辦事處。
四、考試相關安排及聘用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報名現場進行計算機辦公軟件(Excel、Word)操作考試,考試合格者具備報名資格。
(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 60分。根據報名街(鎮)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四)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寬城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五)聘用。公示期滿后,由寬城區就業服務局為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內或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五、增補信息發布渠道
寬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社區信息發布欄。
六、人員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崗位實行“誰用人、誰管理、誰考核”的管理原則。公益性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執行用人單位所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聘用、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凡因違反相關規定、違反工作紀律或因健康原因不適合崗位要求的,立即終止協議。
(二)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期間如發現有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并已領取營業執照或辦理法定登記手續,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股東(合伙人)、監事、理事或負責人等職務的情況,經查實后予以辭退,已享受的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交通費及采暖費等補貼予以全部追回。
(三)公益性崗位用工協議由區就業服務局與所錄用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協議一年一簽,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計協議期限滿三年自行終止(上崗時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
注:公益性崗位用工協議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補貼執行長春市最低工資標準,并享受社保補貼(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
七、報名咨詢電話
寬城區: 0431-89990858
團山街道:0431-82682818
站前街道:0431-89991708
凱旋街道:0431-86001876
長新街道:0431-89991258
欣園街道:0431-81965018
新廣街道:0431-82771954
新隆街道: 0431-89991057
群英街道:0431-89990890
興業街道:0431-82704885
柳影街道:0431-80561918
蘭家鎮:0431-86001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