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龍井市鄉村醫生隊伍建設,進一步緩解鄉村醫生短缺問題,根據《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延州政辦發〔2017〕26號)和《龍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政辦發[2018]6號)文件,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衛生健康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額管理醫生(村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生(村醫)8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3年龍井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員額管理醫生(村醫)崗位一覽表》。
二、待遇與管理
1.基本工資:此次招聘村醫試用期為一年,工資待遇參照龍井市員額待遇執行,社會保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實行,享受五險一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外加住房公積金)。
2.管理:招聘的村醫實行“鄉聘村用,納入鄉鎮衛生院員額管理,服從鄉鎮衛生院統一調配。
3.工作經費補助:鄉鎮衛生院對轄區村衛生室村醫實行績效考核制度,按照考核成績發放基本藥物補助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
咨詢電話:0433-3259312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1978年8月8日-2005年8月8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性別不限,中專及以上學歷,持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或2019年以后吉林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執業類別為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或全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未滿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在我市村衛生室執業的員額管理村醫不得報考。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公開招聘醫生(村醫)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報名地點:龍井市龍井街1209號
龍井市衛生健康局四樓403室(原畜牧局樓)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委托代理人)報名時需攜帶報考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以及《2023年龍井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員額管理醫生(村醫)報名表》(附件2)。報名時須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要求用A4紙打印,粘貼近期(6個月內)紅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電子版1寸彩色照片。
(四)準考證發放。
具體發放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五、招聘考試及擬定崗位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市衛生健康局根據報考部門、崗位,將綜合考慮考試成績、語言溝通能力、實際操作及各村衛生室實際情況,從面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擬定崗位。考試成績合格的沒能納入擬定崗位的服從崗位調劑的人員按照成績順序安排空崗位。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龍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考試面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由龍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應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