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樹市城市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發”)成立于2023年2月,隸屬于榆樹市財政局,為國有獨資公司,主要從事:土地整治服務、國有資產管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房地產開發經營及投融資板塊等業務。現結合當前城發發展目標要求,面向社會市場化選聘董事長1人,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效率優先、人職匹配、因事擇人”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任職條件
1.年齡在50周歲以下(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2.本科及以上學歷;
3.中共黨員;
4.具有5年以上國有企業工作經驗,3年以上國有企業高層管理經驗,具有較強的融資能力;
5.具備PPP項目及EOD項目操盤經驗者可優先考慮。
6.其他要求:
(1)戰略決策能力:能制定企業長期發展戰略,判斷市場機遇與風險,推動戰略落地。
(2)資源整合能力:具備整合資本、產業、政府、合作伙伴等核心資源的能力,為企業爭取發展支持。
(3)治理與管控能力:熟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業治理規則,能有效領導董事會運作,協調股東、管理層、員工間關系。
(4)領導力與團隊建設:具備強大的領導力,能搭建核心管理團隊,凝聚組織共識,驅動企業高效運營。
(5)風險管控能力:能識別企業經營、合規、財務等各類風險,建立風險防控體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5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特崗教師”“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被依法列為失信懲戒對象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1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需將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資質證書、業績證明材料(如項目批復文件等)、無違紀承諾函、單位推薦信(僅限上級國企、行業協會推薦情況)的原件掃描件以及《城發應聘報名表》(附件1)發送至報名郵箱。
報名郵箱:1043641218@qq.com。
聯系人及電話:李先生15344317413。
(三)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格式填寫的簡歷。
2.應聘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考試的視為無效。
3.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公告規定的招聘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四、招聘程序
(一)應聘資格初審
由榆樹市財政局組成招聘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提供的各項資料、職業背景、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確定進入材料評審人選名單。
(二)材料評審
本次招聘根據綜合評審分數高低確定擬聘人選,其中:分為材料評審(30%權重)、結構化面試(70%權重)。材料評審由招聘小組對進入材料評審人員的業績材料、管理經驗等進行打分,按得分高低篩選出進入結構化面試人員(一般不超過5人),并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等相關事項。
(三)應聘資格復審
面試人員按要求時間到場后,提交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交由面試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進入面試程序;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
(四)結構化面試
1.主題演講:圍繞“企業發展戰略規劃、重大經營問題解決方案、國企黨建與經營融合思路”等主題進行5~10分鐘演講;
2.回答考官問題:演講后,面試人員回答面試考官提問,重點考察面試人員決策邏輯、應變能力及與企業的適配度等。
(五)綜合評審分數核算
核算公式為“綜合評審分數 = 材料評審分數(百分制)×30% + 結構化面試分數(百分制)×70%”。
(六)通知體檢
按綜合評審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確定1-2名擬任人選(如綜合評審分數相同,具有優先聘用情形的人員優先),通知其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評審由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遞補。
(七)復審與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將組織復審與考察,重點考察思想道德、能力素質、自律意識、學習和現實表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評審由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信用報告;
2.個人無犯罪證明;
3.上一家用工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八)擬聘用人員公示
1.經體檢和復審與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將在榆樹市人社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評審由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3.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評審由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遞補。
(九)擬聘用人員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由榆樹市財政局按程序研究決定,由市政府審批,簽訂《勞動合同》《聘任合同》及《經營業績責任書》,明確權責、薪酬及考核要求。
1.該崗位聘期為3年,試用期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2.該崗位薪酬結構、兌現原則、考核要求等,依據《長春市國資委出資企業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市屬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辦法》《長春市國資委出資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長春市國資委出資企業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長春市市管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核定試行辦法》《長春市市管國有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基數認定試行辦法》等文件精神,以及榆樹市財政局相關要求執行。
五、公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事宜由榆樹市財政局組織實施,選聘的全過程由榆樹市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備案,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六、紀律要求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及審查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應聘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因聯系電話不暢造成后果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七、其他
(一)本公告解釋權歸榆樹市財政局。
(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城發應聘報名表》
榆樹市財政局
2025年10月10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