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縣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為創建省級愛國衛生城市(以下簡稱創衛),加強和完善城鄉綜合治理,切實優化城鄉人居環境、提升城鄉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滿意度,促進我縣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根據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公益性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5〕97號)要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按照工作需求,本次為乾安縣城市環境綜合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保潔保綠員122人。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乾安縣戶籍(落籍時間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女性47周歲以下,男性57周歲以下;
3.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重大疾病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2.參與經營企業(法人或股東等身份)的人員;
3.本人存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對象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進行失業登記并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且經認定的以下就業困難人員(截止2021年11月19日之前辦理有效):
1.下崗失業人員:包括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失業人員;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 年以上人員:指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證》,并且距最近一次失業登記時間在1年 (含1年)以上人員;
3.零就業家庭人員:指同一家庭戶口內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員,并且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失業登記,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人員;
4.大齡失業人員:指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
5.失地農民:指依法被縣級以上政府或自然資源部門實施統一征地后,全部失去原承包耕地 (水田、旱地)的農民。
五、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9日--11月20日,共2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報名地點:乾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3.報名方式:本人持有效證件現場報名。
(二)報名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乾安縣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乾安縣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電子版及紙質打印版2份、紅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張及電子版。
2.下列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下崗失業人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 年以上人員:《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零就業家庭人員:戶口簿內其他共同生活成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失地農民:鄉(鎮)綜合服務中心出具的全部失去原承包耕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資格審查
1.由乾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2.報名人員必須對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與公告規定的招聘條件不符的、惡意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對報名人員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報名人員提供證明材料。
(四)《準考證》發放
請報名成功人員于2021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領取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考試的視為無效。
2.報名人員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報名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全部由報名人員自負。
六、招聘考試
1.本次招聘只采取筆試方式進行,即筆試成績為報名人員最后成績,最終按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122人,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時一并入闈。考試工作由乾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成績實行百分制,卷面分值為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試卷采取客觀化形式命題。
3.筆試內容:《吉林省城鄉規劃條例》、《吉林省物業管理條例》、乾安縣情等相關知識。
4.筆試成績于考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乾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在乾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前進行公示。
七、體檢
筆試結束后,由乾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筆試入闈人員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修訂后的《(試行)》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進行一次復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從考試總成績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經體檢合格被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的,在乾安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不再遞補。
九、人員聘用、培訓及調配
被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調配,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其具體工作內容和職責由用人單位制定,人員上崗前,由用人單位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實際,統一安排上崗。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協議書,并報人社部門備案。用工協議書的簽訂方式為一年一簽,協議期限為三年(試用期1個月),協議期滿后自然終止(入職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除外)。用人單位要指派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公益性崗位用工協議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十、相關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補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并按月發放,如吉林省最低工資標準有變化將適時調整。社會保險按照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執行。
十一、政策咨詢及聯系電話
乾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電話:0438-8222442
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乾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